2.考生位次排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加分、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规定加分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按规定标准予以加分。加分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务必于面试前五日内联系沙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事宜,具体办理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提供无效。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隐瞒事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资格。 (二)考核。沙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主要指在校学习情况和成绩)、遵纪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情况)等。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选岗。拟聘用人员按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择应聘学校岗位。 (四)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沙县教育局网站及沙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公示7天。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岗位空缺的,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管理。聘用人员必须在入编学校工作服务满五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七)监督。由相关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县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二)本次招聘方案通过沙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沙县人民政府网-乡镇部门-教育局-通知公告。 (三)未尽事宜由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8-5855809。联 系 人:江老师、杨老师。 附件:2020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沙县教育局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