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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三明泰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3-12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0〕 116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40名(其中高中6名、初中5名、小学18名、学前1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信息,详见《2020年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此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6日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符合条件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同胞可报考相关岗位。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我省已在编教师;已就业者其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失信被执行人;有精神病史的;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7.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证明)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报考者所有相关资料的取得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及以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历。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者直接通过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请报考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点击“教师招考专栏”图标,进入网上招聘平台。

2.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202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3.报名要求: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报考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者本人须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同一学科有设置城区学校和乡镇学校岗位的,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备注栏中注明报考城区学校或乡镇学校岗位,否则,视同报考乡镇学校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几部分组成。

(一)考试办法

1.笔试: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原定于2020年4月12日举行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以省教育厅的通知为准)。笔试成绩(原始成绩)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参加面试。

加分事宜: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的应聘者按政策规定加分,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自省统一考试笔试后10日内(正常上班时间)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到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逾期按自动放弃此类加分处理。

2.面试

(1)面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同时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县教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技能、教学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3)若进入面试的对象只达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面试内容涉及到技能测试项目的,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应60分(百分制)及以上,达不到60分的以面试不合格论处,不予录用。

(5)面试方案和面试人员将及时在福建省泰宁县政府网上公示,详情登录()

(6)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二)考试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者的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者的总成绩将在福建省泰宁县政府网()上公布。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1.报考者成绩达到招聘单位聘用要求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县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3.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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