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部门支持西霞村成立新园林业公司的初衷,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当时大家有很多意见,最终经过多次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后决定,村民和村集体共同入股,以七三开的形式分红,七成给村民平均分,三成归村集体用于发展村里的公益事业。 公司请来从事林业工作多年的胡伯泉担任总经理负责经营这1万多亩林子,着手编制林业生产经营方案,完善林地基础设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林地产出。“哪片林要采伐、哪片林要抚育都由公司来安排。对比之下,规模经营的长势好得多,大家一看都没话说。” 以村里的2600亩毛竹林为例,规模经营后租金从一年十几万元提高到30多万元。单这块,村民当年每人的分红从30元增长到100元。 林开明再也不用担心钱的问题,目前村集体每年稳定收入已达40万元。有钱就能办事,过去村民垃圾随处倒,现在村里每年花几万元,请来两名保洁员,垃圾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村容村貌大改观。 “过去几年都在补种和抚育,再过五六年这1万多亩林子就能实现良性循环,一年采伐一些收入一些,发展林下经济再收入一些,如此一来,树越砍越多,山越来越绿,村民受益,村集体越来越强。”这是林开明关于西霞村振兴的愿景,到那时,谁说这一座座青山不是金山银山呢? 对于没法像西霞村一样牵头统一经营的村,沙县探索了另一种方案——村集体可选择像上里村一样,与国有林场采取“四共一体”的混合所有制经营模式进行合作。 “四共一体”即“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享、收益共盈”。对村里已有林木进行评估定价,国有林场按估价占股51%,村占股49%。国有林场对所有合作的山场进行全程管理。在制度设计时,既保证林农的收益也要保证村集体的收益,让他们每年可获得股权转让资金占用费、林地使用费等持续性收入。林木砍伐后,双方再按股份分配利润(共6%,其中,村民5%,村集体1%)。 “林地经营权所在村民小组的村民除了每年有稳定的收入,还可以优先认购,并颁发股权证,届时再分红。”在卢仁铨看来,混合所有制经营模式让村民、村集体、国有林场三方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做大“蛋糕”,分好“蛋糕”,没有标准解法,只有相对公平。村集体有力量,林区乡村自然振兴在望。这是第三个答案。 原标题:沙县深化林改三问三答:山绿 民富 村更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