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黎明职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59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黎明职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5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 条件详见《2020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2017年、2018年、2019年曾参加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考试,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程序等环节但本人提出放弃的;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不予报考。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说明 1.报考代码为01-12专技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代码为13-16专技岗位(不限专业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3.报考代码为17-43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若具备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5日以后出生);若具备正高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4.报考岗位中注明“2020届毕业生”的,是指面向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届、2019届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0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2020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和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服务期满时间在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可报考“2020届毕业生”岗位。 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2020届毕业生”岗位,需要提交《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2)。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6.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应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7.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社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10.新进教师需坐班三年,兼任部分行政工作。 11.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8:30至2020年8月25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报名人员规定时间内请登陆人员招聘系统注册报名(网址:)。 3.报名材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包括:一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身份证(正反双面)、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证明、党员证明、研究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岗位有要求研究方向的,应同时上传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和毕业论文摘要及目录。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中注明“2020届毕业生”的,应同时上传《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2)。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填报。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黎明职业大学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招聘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申诉时间内致电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申诉时间:2020年8月12日8:30至2020年8月26日17:00期间的工作日,8:30-11:40,15:00-17:30。资格初审结束后,考生可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网址:)查询资格审核情况。联系电话:0595-22902302。 (三)资格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