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领导包保责任制 实现四个100% 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黄娜玲)日前,为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泉州市制定了《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治理尾矿库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实现风险隐患排查、包保责任清单公告、管控治理措施、应急预案完善四个100%全覆盖,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为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泉州市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为抓手,强化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确定了领导安全风险包保责任,对全市26座尾矿库逐一确定包保领导,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政协领导、组织部门、宣传部门主要领导确定每个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及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告包括辖区内所有尾矿库的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等信息,以及每一座尾矿库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确保尾矿库明细清楚、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把隐患当成事故,强化执法问责,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零容忍”,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违法行为严重、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从重处罚,该停产的坚决停产。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反面案例,要依法严惩,依法依规将其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并在媒体上曝光。 据介绍,通过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泉州市所有尾矿库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包保责任,进一步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提升尾矿库安全和环境风险,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