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福建

泉州

旗下栏目: 福州 厦门 泉州 莆田 宁德 漳州 龙岩 三明 南平

生态环境部公布6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并对办案单位予以表扬(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1-09
摘要: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前期的排查情况及初步判定结论,将该环境污染案件以线索形式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常州市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并运用多种技侦手段进行分析研判,发现某环保科技公司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3月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前期的排查情况及初步判定结论,将该环境污染案件以线索形式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常州市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并运用多种技侦手段进行分析研判,发现某环保科技公司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3月26日,常州市公安局在南通市、无锡惠山区、宜兴市对9名涉案人员实施了抓捕。公安机关查明,该公司2017-2018年期间先后将1.5万余吨废酸交给朱某,并支付朱某500余万,由朱某和房某驾驶未办理合法手续的货船,将废酸(属危险废物)运至常州市武进区河道,采取循环泵边稀释边排放的方式进行非法偷排,严重污染水体环境。目前,该环保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缪某,以及朱某、房某等人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张某等人跨区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

2019年1月30日17时许,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接到公安“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通报,在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雅观村附近发现疑似偷倒大量油漆桶。接报后,临安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启动“生态环境+公检法”联动机制,公安机关迅速介入,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同时调查、同时取证、同时分析”。鉴于案情较为复杂,同时涉及跨区域执法取证等问题,临安分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公检法”联席会议,决定由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前期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对涉案危险废物进行认定,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公安机关采取调取现场监控视频等技术手段锁定涉案企业和人员,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传唤相关涉案人员。检察机关认真研究案情,对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及时批捕、起诉,提高办案效率,为案件顺利办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查,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杭州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明知张某无危废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多次将该公司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抹布、废油漆渣等危险废物委托张某处置。张某伙同党某等人将接收的危险废物装运至杭州市临安区进行倾倒,并从中获利。临安分局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杭州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环评审批资料,认定涉案废油漆桶、废油漆渣为危险废物。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油漆渣污染的土壤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被污染土壤中特征因子超标,倾倒物属于危险废物。经称重,涉案危险废物和被污染土壤共计34余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有7名当事人被依法批捕。

五、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某土炼油加工点污染环境案

2018年9月5日,福建省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内坑中队接到举报线索,内坑镇加塘村有人在山上开设土炼油加工点。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排查,在树林隐蔽处发现一处建筑,围墙内有加热炉、储油罐等设施,执法人员当即联系晋江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由晋江市公安局内坑派出所派员联合开展调查。

经查,该处建筑系内坑镇加塘村陈某土炼油加工点,无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废机油残渣水通过管道外排至厂区旁废弃水井。经检测,该加工点外排废水COD、氨氮、总铬、锌浓度均超标,其中锌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13.16倍。为防控环境风险,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加工点储存的19.02吨废机油妥善转移处置。鉴于该加工点废水直排废弃水井,有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同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将相关证据移送晋江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查清了陈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事实。根据案件侦查情况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结论,晋江市检察院依法向晋江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10月29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10.66万。

六、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某单位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案

2018年12月18日下午,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执法人员对民勤县某单位污水处理厂开展检查时,通过调阅该厂总排口在线监测数据,发现2018年12月7-18日期间,总排口氨氮、总氮浓度日均值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Ⅰ中一级B排放标准(2项指标均连续超标12天),遂决定立案查处。当日,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将相关违法情况录入甘肃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通过系统计算确定罚款金额为39.71万。2019年1月3日,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复查发现,该厂总排口仍存在超标排放氨氮、总氮等水污染物的行为,决定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635.36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积极协助该厂认真查找超标原因,督促其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了解到该单位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正在实施中,立即缴纳罚款确实存在资金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同意该单位延期缴纳罚款,并向其送达了《同意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2019年2月22日,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足额缴纳了全部罚款。

责任编辑:采集侠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 福建

Copyright © 2015 新闻资讯门户站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