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莆田市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考试招聘方案汇总 2020年莆田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为保证正常教学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推进莆田市幼教工作又快又好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莆田市机关幼儿园2020年春季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学校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 专 业 教师资格 普通话 备注1 莆田市机关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4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前教育 美术教育 音乐教育 舞蹈教育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级 乙等 及以 上 备注:1.专业设定依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 2.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企业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组织。莆田市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纪检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22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 由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报市人事局同意后对外公布。 2.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莆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文件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4、5、6)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市政府、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按百分制60分的最低合格线;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市政府、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查的严肃性。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市政府网站公告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电话通知,下同)。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批面试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采取以下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1)五项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