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我市在蕉城南北路、南环路、八一五中路,以及闽东路、天湖路、侨兴路、塔山路的部分路段增设26面禁止三轮车辆通行标志牌。违反交通标志牌通行的三轮车辆,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2019年4月11日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限制三轮车辆通行的通告》。从2019年5月11日起,每天7:00至22:00中心城区的蕉城南北路、南环路、八一五中路,以及闽东路、天湖路、侨兴路、塔山路的部分路段,限制人力三轮车、三轮电动车(含合标)、三轮摩托车、改装(加装动力)三轮车、三轮汽车通行。(记者 张文奎) 原标题:宁德市新增26面三轮车禁行标志 违反禁令将被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