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福安支行两宗罪被罚款100万元 发布时间:2019-06-17 09:17:57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者:许竹 | 责任编辑:DH0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商业用房贷款;向未封顶的住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中国银保监会宁德监管分局作出合计罚款100万元的处罚。
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6月14日《宁德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银保监罚决字〔2019〕6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商业用房贷款;向未封顶的住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保监会宁德监管分局作出合计罚款100万元的处罚。 行政处罚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