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6、具有相应职称或职业资格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1份。 7、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粘贴照片)电子文档1份。 以上材料以邮件附件发送。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条件及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资格初审。由南平建设组织人事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将及时以短信形式通知初审结果。 (五)报名咨询方式。咨询单位:南平建设有限公 司组织人事部,地址:建阳区顺昌街213号祥乐苑15幢南平建设有限公司四楼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林俊 联系电话:0599-876851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携带相关应聘材料原件至南平建设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进行资格复审。原则上拟招聘人数与复审合格人数比例需达到1:3开考,若达不到1:3比例时,则同比例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但如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聘,可按1:1的比例开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照从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按1:1比例面试的岗位,拟聘用人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 五、体检、查档 (一)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本人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组织人员进行人事档案查档审核,凡出现出生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工作经历与应聘所填报信息有重大出入造成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体检、查档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人员不足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但最低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聘用 查档及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平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携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最近一次工作经历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至南平建设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报到。 七、岗位待遇 (一)岗位薪酬:按照南平建设薪酬体系标准执行。 (二)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五险一金”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三)聘用人员如为“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工学类全日制毕业生,可根据《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政策补助。 (四)符合南平市政府人才补助相关政策的应聘人员,可按规定申报住房、市工科人才生活补贴等补贴补助。 本公告由南平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南平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原标题:南平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招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