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平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高检院以及省院和市委工作要求,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全面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检察服务保障。经2020年5月29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南平市政和县检察院提起的叶某某等五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第二批典型案例,该案系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条线的唯一入选案例。 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依法追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检察机关提起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猎捕野生动物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专业鉴定,确定赔偿数额,让违法者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赔偿责任,加大其违法犯罪成本,实现“办理一起、警示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南平市政和县公安局以叶某某、许某某、张某某等五人涉嫌非法狩猎罪移送南平市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本案存在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遂对该案公益诉讼线索受理后于11月27日立案,并于11月29日在正义网进行公告。一个月公告期满后,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院也未收到有关情况的书面反馈。2020年2月18日,政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叶某某、许某某、张某某等五人对猎捕13只野生动物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人民币1545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法承担本案鉴定费用人民币3500元,并在市级以上的主要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一是对办案程序准确把握 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刑事案件时就认真审查公益诉讼线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果断立案,在正义网公告时同步委托鉴定。同时,及时主动寻求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支持和指导,实现各环节无缝衔接,为顺利在疫情期间提起公益诉讼争取到最佳时机。 二是对损害的公共利益准确认定 委托具有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进行鉴定,出具专业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鉴定意见,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供了专业证据支持。 三是对公益诉讼的宣传准确定位 开庭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检察人员当庭分析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与生态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并阐明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和重大意义。法院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判决后,政和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省、市院把关和指导下,制作微信、抖音视频,进行广泛宣传。宣传作品得到省院官媒转发,并被福建省长安网、闽北日报、南平政法等多家官方媒体刊用,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生态和防范安全风险的意识,推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同时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中的担当和作为。 - E N D - 供稿:南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政和县检察院 原标题:《积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打造野生动物保护南平检察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