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只是普通的公安民警,早年离异,也是一个人带着儿子,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自己和孩子的压力都很大,“但是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按照正常的程序走,现在出了这种事,绝不会有包庇纵容的可能”。 律师:男方不构成敲诈勒索 女生遇此类事件应报警 而针对此事,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学生在学校自杀是学校所无法控制的事情,一般来说,学校并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学校虽然是管理者,但是该在校女大学生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校在得知她失踪后立马去寻找了,老师在学校找不到后通知其家庭,已经尽到了管理义务,学校对此没有责任。 其次是前男友,刑法目前没有恐吓罪这个罪名,如果恐吓威胁内容涉及到金钱财产性质的方面,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付建律师表示,虽然男的发信息威胁恐吓女的目的是让女孩回信息,由于其不具有财产性质,故不够成敲诈勒索罪。 “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5至10日的拘留。”付建说,建议女生要在与男友交往中保护好个人隐私,而如果收到恐吓威胁后,选择忍气吞声,这个时候就会扩大对方的“野心”,对方会利用你的恐惧心理,让你满足其无穷无尽的要求,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在收到威胁恐吓短信后,保存好短信作为证据,及时与家人沟通,同时报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