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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岛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福州路第二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来源:青岛 青银保监复〔2020〕246号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福州路第二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建青岛报〔2020〕11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福州路第二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的机构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福州路支行。 二、升格后机构的业务范围为:上级行在银保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办理的业务,其中需事先审批的业务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办。你分行须将授权该机构经营的业务范围在其正式营业前向我局书面报备。 三、该机构须按照我局批准的名称刻制印章、制作牌匾,并做到挂牌亮证经营。 四、你分行须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此批复文件、单位介绍信、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局换领新证,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须在30日内到符合条件的新闻媒体进行公告。 五、该机构须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升格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六、该机构升格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七、你分行须于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将高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八、到期未能换领《金融许可证》,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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