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居民用电领域,加大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力度,提升清洁能源供热能力,发挥电供暖示范作用;进一步普及推广家用电器,推动家居电气化;进一步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推广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领域电驱动器具,促进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
加强电能替代政策引导。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技术研发、电能替代项目实施予以支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推进电能替代模式的多元化发展。
第四,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统一开放、高效运转的电力市场体系。重点完善与全国电力市场相适应的交易机制,逐步统一省间电力交易规则,促进跨区跨省直接交易,打破省间壁垒和市场分割。着力破除新能源消纳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协同机制。
还原能源电力商品属性,加快完善一次能源价格、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之间的联动机制,使电价真正反映能源供应的合理成本、供求关系、资源状况和生态环境治理成本,实现电力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深入研究推动电力市场与碳交易市场深度融合,构建电碳综合市场,发挥市场高效配置资源优势,实现碳减排与能源转型协同推进。
进一步加强电力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信用奖惩协调联动,促进形成良好的行业信用应用机制与环境。
完善运行机制,深入实施电力普遍服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