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一个萝卜一个坑,可如果坑够大,能不能长出两个萝卜?最近,福州车友黄先生也有类似的疑问。黄先生在福州中庚香开新城小区购买了一个车位,他认为这个车位比较大,并且自己的车子也小,于是想在这个车位上同时停放两辆车。 一横一竖停了俩月, 突然不让停 今年7月份,黄先生搬进小区后向中庚物业总部提出申请,相关工作人员经过实地勘察后,同意让他同时停放两辆车,可过了一段时间,物业竟然又反悔了。 “他们最开始同意我停放两辆车,只缴纳一份车位管理费。到九月份我续交的时候,突然跟我说不能这样停了,只能停一辆车。” 小七鲜生在黄先生发来的照片中看到,黄先生的车位和相邻的车位呈九十度角,一辆现代途胜SUV横在车位靠柱子的一侧,另一辆尼桑小车斜着停在剩余的空位上。 同时,虽然车辆所停的部分已经超出了车位的停车线,但由于有柱子和墙壁相隔,并没有阻碍到旁边车辆的停放。 “这个车位它相当于是一个独立的车位,两面靠墙,一面靠柱子,一面靠过道,跟其他车子是不会产生任何接触,不影响人、车、交通的。” 黄先生说,物业提出,按照小区的规定,一个停车位只能停一辆车,但如果黄先生愿意缴纳双倍的车位管理费,他们可以破例让黄先生停两辆车。不过黄先生对此却提出了质疑,他并没有在当初购买车位的合同上看到关于“一个车位只能停一辆车”的相关约定;相反,如果物业能够破例,岂不是恰好说明了黄先生在一个车位停两辆车没有问题? 物业:已经影响到其他人 接到黄先生求助后,小七鲜生来到香开新城小区地下停车场,物业相关负责人孙经理带小七鲜生来到了黄先生的停车位,当时车位上并没有停着车。孙经理表示,黄先生那种停两辆车的做法,实际上已经超出了车位本身限定的范围,这也是他们拒绝了黄先生要求的根本原因。 “他那个车头是凸出去的,两个车头都是,而且过道经常有车交汇,旁边还是一个出口,大家已经有意见了,如果都这么停,小区地下停车场就乱了。” 孙经理告诉小七鲜生,物业并没有提出类似“交钱就可以一个车位停两辆车”的说法,而是他向中庚物业总部反映这一情况后,总部同意先腾出一个无人使用的车位,黄先生只要承担这个车位的管理费就能短期使用,但这一方案也遭到了黄先生的拒绝。目前,物业已经对黄先生两辆车中的其中一辆进行限制,必须按临时车辆缴纳停车费后才能进出小区。 据黄先生介绍,此前他已经在福州12345平台上进行投诉,福州市房管局以及晋安区岳峰镇先后的答复是建议黄先生通过法律途径提请诉讼。 为此,小七鲜生咨询了多位律师的看法,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以及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冬律师均认为,由于黄先生停放车辆已经超出了车位的停车线,属于侵占公共空间,物业有权利进行制止。 而在网上,类似的案例也层出不穷。小七鲜生注意到,不论法院最终的判决是支持业主还是物业,依据都是有没有侵犯其他人的权益或公共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你觉得物业 该不该阻止黄先生这样停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