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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被告清水河公司在答辩中称,分配的有关事项通过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程序合法。现任清水河公司的法人、董事长梁伟东告诉记者,分配的比例当时是村民讨论决定的,而彼时商业价值远高于住宅价值,且大面积的酒店便于管理,因此协商选择了要酒店。 被告博林房地产公司、博林集团则答辩称,分配依照生效合同的约定,20%已经分割完毕,且签约方清水河公司对此并无异议。 2017年12月15日,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审理认定分配方案符合《合作建房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约定,驳回了原告村民诉讼请求。梁荣辉等人不服判决,继续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但指出分配存在问题 2019年3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做出了二审判决,判决结果依然驳回了上诉村民重新分割物业的诉讼请求。但通过判决书,梁荣辉等村民表示,至少确认了分配存在问题。 二审判决书载明,从清水河公司、博林房地产公司、博林公司签署的《合作建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来看,在涉案楼盘的物业性质分为住宅、商业、酒店等不同种类的情况下,各不同种类的物业市场价值均不相同,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2:8分成比例,应当认为是对各种不同性质的物业面积分别按照2:8的比例进行分割,并非是在不区分物业性质情况下的按照总面积分割。 法院审理查明,现在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49979.54平米的情况下,清水河公司实际分得16049.82平米的住宅和31943.46平米的酒店,可能导致清水河公司分得物业的价值与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应得价值不一致,影响清水河公司股东的利益。但本案系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六上诉人在本案一审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按照2:8的比例重新分割涉案物业并承担办证费用,并未涉及当事人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在涉案物业已经实际分割、出售的情况下,再行重新分割物业已不可能实现,故一审判决驳回六上诉人重新分割物业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应予维持。因当事人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问题,可另寻途径解决。
中介放出的房源价格。 村民不服二审判决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 梁荣辉等村民的代理律师张兴彬表示,判决既然认定原告村民及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有可能受到损害,应当支持对涉案物业重新分割,因为公开信息显示博林天瑞花园还有数十套新房在售,并未到不可能再重新分割的境地。 张兴彬还指出,判决书中另有一处值得注意的问题,根据审理认定的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49979.54平米,那么20%分成应为49995.9平米,可清水河公司实际分得的住宅加酒店的面积为47993.28,其中竟有2002.62平米不知所踪。而按照目前小区的房价来看,这两千平米的面积价值不菲。 对二审判决不服,加之上述问题,梁荣辉等村民于2019年6月17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公开信息显示,省高院已受理申请,截至发稿前,案件进度为正在审理。 董事长梁伟东在接受采访时也确认了公司分得约4.8万平米物业的事实,但对于梁荣辉及代理律师指出的差额情况,他认为应当是扣除在幼儿园及政府配套的面积。此外,他表示已知道梁荣辉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可能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太一样,大家都是想和和气气做好村里的事,把村里现有的东西发展好,这是我们的意愿和初衷。” 时至今日,清水河村的不少原住民们已经搬离了老房,位于草埔地铁站两侧的清水河新村、旧村则成为了租房者集聚的区域。2006年西丽留仙大道北人烟稀少的地块,现如今已建成高档豪宅,周边高等学府林立。而这场持续了14年的纠纷,即将要跨进第15个年头。 十余年间,梁荣辉跑遍了深圳的大小政府部门,见过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如果没有这档事儿,他说可能会专心做做生意,生活也许跟现在完全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起维权的村民有的已经不太过问此事,但梁荣辉说一定会坚持下去,他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给这件事情画上一个最终的句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