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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底,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宗案由为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的案件,原告清水河村的多位村民因合作建房分成比例纠纷,状告深圳市草莆清水河实业股份合作公司(下简称清水河公司)以及开发商深圳市博林房地产公司、博林集团。彼时,案件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不少报道在标题中打出“豪”官司等字眼,指位于深圳大学城地铁站附近的涉案地产博林天瑞花园价值近250亿元,刷新当时类似案件纠纷金额新高。 案件先后经由罗湖区人民法院、深圳中院的审理,于2019年3月22日做出了二审判决。公开判决书显示,已经履行的分成存在问题,可能影响村公司股东的利益,但由于涉案物业已经实际分割、出售,重新分割物业已不可能实现,故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原告之一、公司股东代表梁荣辉就此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6月17日,省高院受理申请,截至发稿前,案件进度为正在审理。
清水河村旧村牌坊。
从2017年8月正式进入法律程序至今年3月二审结束,先后经由两级法院两年多的审理,案件至今可以说仍未终结。梁荣辉告诉记者,在这宗官司背后,关于涉案地块合作建房的事情,纠纷实际上已经持续了有十余年的时间。 时间回拨到2003年,因修建玉平高速公路,深圳市草莆清水河实业股份合作公司被征收了大量集体用地,作为补偿,深圳市政府国土部门将位于西丽留仙大道北的一块面积为5万余平方米的土地(宗地号:T403-0118),划归清水河公司作为发展备用地。2006年1月,清水河公司与深圳市博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博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约定三方共同开发上述返还用地(商住用地)。 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的内容经法院审理,被认定为有效合同。其中约定,由清水河公司提供项目用地50080.37平方米,博林房地产、博林集团提供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等所需的全部资金,及规划设计、报建、建设管理与销售。三方还约定,项目完成后的物业建筑面积按照2:8的比例进行分成,即清水河公司占20%,出资方占80%;在物业分配安排中,本着物业价值平均的原则,考虑清水河公司分配的集中整体性。 针对2:8的分成比例,梁荣辉等部分村民认为是集体土地被“贱卖”了。他告诉记者,这个地块基本是一块空地,也就不涉及拆迁、补偿等麻烦的问题,按深圳类似合作建房案例,作为“出地方”,村民至少可以分四成物业。纠纷由此而起,梁荣辉与部分村民开始了维权之路。 通过梳理此前的媒体报道,几方纠纷持续期间,各方不断相互告发、检举,也导致了村集体极不稳定。时任董事长梁伟新涉嫌一宗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2008年被判受贿1万元,但免于刑罚。梁伟新不服上诉,但案件二审迟迟未判,他曾到法院门口拉横幅希望早日判决。而另一方维权的村民则将全新的奔驰、宝马十余辆豪车开到了马路上声讨董事长梁伟新为代表的清水河公司,并拉横幅称:“谁能帮我们成功维权送奔驰宝马车”。
案中涉及的博林天瑞花园及酒店。 村民具状要求重新分割房产,一审法院驳回 尽管纠纷迟迟没有得到缓和,但涉案地块上的博林天瑞花园还是在2011年进入了建设阶段。14年底,博林天瑞花园开盘,均价在4万元上下;2017年底18年初,部分清水河村民如愿拿到了分配到的房产。现如今,项目的均价已达10万。 虽然有部分村民搬离老村住进了新宅,但梁荣辉等十余位村民依然没有接受分配的房产。梁荣辉说,即便按照此前2:8的比例,已经履行的分配也是存在问题的。因为现行的分配是按照总建筑面积的20%分配给村民,而并没有按照物业的性质和用途(住宅及户型、酒店、商业、停车场等)进行公平分割。 “村里只分到了1.6万平的住宅和3.2万平的整个酒店,按照分配的约定,村里只应该分得酒店的20%,把价值极低的酒店整个甩给村里,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利益。”梁荣辉告诉记者。据此,梁荣辉等十一名村民于2017年再次具状,状告清水河公司以及地产开发商深圳市博林房地产公司、博林集团,诉请按照物业性质和用途的不同,进行公平分割,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述及的“豪”官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