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医院来说,DRGs出现就是为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对医院的成本增长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促进医院做成本管控。按照以往的付费方式,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越多,医保支付得越多,所以很多医院都不去注意成本管控。实施DRGs后,医院收治某个病组的病人都是“明码标价”的,超额部分需要医院自己负担,这样就促进医院去节约成本、提供合理的诊疗服务。 与此同时,在这种支付方式下,医院以低于支付标准的成本来提供同等质量的医疗服务将有所结余,并且可以留用结余。这将从经济上激励医院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降低经营成本。 其次,基于成本管控效果,医院将提高运行效率,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病床使用率。DRGs有一系列评价指标,常见的有DRGs组数、疾病困难指数、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等等。以前评价一个医院和医生好的标准,往往是基于经验和口耳相传,但应用DRG管理后,这些指数可以定量地横向和纵向去衡量一个医院、一个专科、甚至一个医生的能力。 如A医院能收治700病组病人,B医院能收治500病组病人,我们会说A医院的疾病收治能力更强,而不是简单地通过医院的等级和口碑来粗放地判断。 这四个指标也可以评价医生和临床科室的服务能力,据了解,目前很多三甲医院已经定期对每个科室做这四个指标的评估,通过环比或同比数据的变化,来给科室做改进服务的参考。 医生:降低大处方行为,增强学科交互 首先,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的行为。因为医院要控制成本,一定要避免大处方、不必要的检查等行为,这些行为最终都由医生来完成。 其次是重视病案首页填写。在全面推行DRG付费之前,很长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就是培训医院的医生如何准确、完整地填写病案首页。如果病案首页填写不准确或者信息缺失,直接影响后续的医疗支付,所以对于医生而言必需规范病案首页填写。 DRGs实施后对医生最大的利好是加强了学科协作诊疗。现在很多医院都在推进多学科协作诊疗,但医生没有太多动力,实施起来难度也比较大,但DRGs的同组病人有很多相似的并发症,对相关学科的交互有促进作用。 药企:辅助用药进一步危机,互联网药品服务模式空间大 近年,随着公立医药改革的深度推进,药品零加成已全面推广,同时4+7带量采购的推行,也进一步降低了药企的利润,而DRGs将是药企面临的又一重要冲击。 推行按病组付费后,医院只有用最好疗效、最低成本的药品治好病,才能获得最大结余,所以对以生产经营辅助用药为主的企业会有很大的打击,DRGs实施后,这些辅助用药常见的销售渠道将很有可能不再是三甲医院。其次,高价的原研药也或许被疗效相似的仿制药代替。 对于药企,有压力也有机会。据广州一位三级医院医生透露,DRGs会缩短大批患者平均住院日,让达到标准的患者尽快出院,但患者出院后还要去门诊领药,对于外地患者和需要经常到医院开药的患者来说很麻烦。 基于这种情况,药企就可以探索与医院合作的新模式,以一种互联网药品服务的方式满足患者的需求。如对一些出院后需长期服药,或者经常开药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先在线下登记,使用专门的手机APP进行注册,即使出院了或不便来医院,也可随时在手机APP或者公众号上挂号,有医师开处方,药师审核,药企物流费送来完成,这种新型的药企服务模式在全国已经有多家医院在开展。 ┃ 改革与挑战 DRGs实施后,可能会出现医院夸大患者病症的情况,如病人的病情处于模棱两可的分组状态,医院倾向于将其归纳比较重的一个DRG组。这样,用了比较常规的手段治疗,药品费用节省了、住院天数缩短了,医院还得到了更高的费用。 对医院医疗创新也会有影响,因为医疗技术的创新需要投入,这无疑会增加医院的成本。所以DRGs可能会打击医院开发新技术、引进新项目的积极性,这些问题需要顶层设计上给予鼓励。 当然,每一种付费方式都不是完美的,DRGs推行后也需要其他付费方式来配合,有些疾病并不适合DRGs付费,如慢性病、精神类疾病等,仍然可以保留总额控制、按项目付费或按人头付费等结算方式,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才是我国医保付费的方向。
所以,DRG支付方式的改革会给医院、医生、药企带来深远的影响,但只要医院、企业秉承一颗服务医疗的公益心,深入学习理解DRGs的内涵和要求,也无畏这一改革的到来,甚至可以将其运用为成本管控、质量管理的有效工具,赢来发展的新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