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7月20日,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正式发布《电子商务直播营销人员管理规范》,要求电子商务现场销售人员不仅要有现场直播前的个人采购经验,还要对现场直播中产品的不利信息做出必要的解释。 《电子商务直播营销人员管理规范》是继6月30日浙江发布第一个现场电子商务标准—— 《直播电商人才培训和评价规范》之后的第二个标准,也是中国第一个现场销售人员管理标准。 《规范》要求电子商务现场销售人员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真实身份认证,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现场营销账户应与实名手机号码相关联,而且很明显,电子商务现场销售人员应具备现场规划、现场搭建、商品选择、商品分享和解释、排水短片制作和粉丝营销等业务知识。同时,特别指出,电子商务现场销售人员应核实商品的产地、生产者、性能、用途、规格和成分,并在现场直播前具备个人采购经验,并在现场直播过程中对产品的不良信息做出必要和明确的说明。 同时,《规范》还要求电子商务现场销售人员的语言表达、gfd和动作。除了不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国家统一、传播暴力、恐怖或教唆犯罪等内容外。在现场直播时,应该准确地表达,身体语言要恰当,以避免歧义。现场直播时,禁止穿戴低俗、不雅、过度包装、低俗品味和大规模裸体纹身,并保持良好形象、适度包装和得体举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