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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工农中建交五大行首批试(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2-24
摘要: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允许更多银行机构根据自身需要在交易所市场参与债券投资,是“一行两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市场体系、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改革要求的具体落实,有利于扩大银行投资债券范围,拓宽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允许更多银行机构根据自身需要在交易所市场参与债券投资,是“一行两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市场体系、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改革要求的具体落实,有利于扩大银行投资债券范围,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利于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促进金融市场稳定;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投资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业良性发展。银行应当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


“通知将使交易所债券市场进一步活跃和稳定。”前券商资深保荐代表人王骥跃分析,“未来交易所债券市场应是主流债券市场。鼓励和吸引银行资金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也是为企业在交易所发行债券引流。”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扩大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范围,有助于提升银行投资债券的范围从银行间扩展至交易所,能更好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活跃和稳定交易所债券市场。潘向东建议,在扩大不同参与主体的同时,应加强信息沟通,统一债券评级,完善基本市场制度建设。


附:


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

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工农中建交五大行首批试


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


证监会公告〔2020〕12号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结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试点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可以风险管理为目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三、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四、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处理系统,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交易,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前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与本公告不符,以本公告为准。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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