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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S第18次缔约方大会建议血檀进入附录II; 印度紫檀木拍卖期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11
摘要:概述:在2016年10月结束的CITES第17届缔约方大会(CoP17)上,黄檀属所有种Dalbergia spp. (巴西黑黄檀Dalbergia nigra因已位列附录I除外)和鼓琴木属Guibou…

#15包括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但下列者除外:

a) 叶、花、花粉、果实和种子;

b) 每次装运量最大为10千克的非商业性出口;

c) 交趾黄檀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 的部分和衍生物受注释#4约束;

d) 源于并出口自墨西哥的黄檀属所有种Dalbergia spp. 的部分和衍生物受注释#6约束。

以下为本提案部分原文

CITES第18次缔约方大会建议血檀进入附录II; 印度紫檀木拍卖期

CITES第18次缔约方大会建议血檀进入附录II; 印度紫檀木拍卖期

这项注释提出了挑战,特别是有在关其解释和实施的方面。部分担心来自于市面可见的所涵盖的商品范围(包括乐器成品)与17届缔约方大会11.21号决议[Resolution Conf. 11.21(Rev. CoP17)]中通过的关于在附录III中使用注释的指导意见不一致,因为在那项决议中,缔约方在起草有关植物的注释时商定了标准指南,即“管控应集中于那些首先出现在国际贸易中来自涉事(原产地)国家的出口商品”。

在2017年11月至12月的第69次常委会(SC69)上,该委员会(SC,即常务委员会)同意2017年7月植物委员会第23次会议(PC23)讨论的对注释#15中的某些术语进行临时定义(参见文件SC69 Doc. 69.3的摘要)。临时定义涵盖了“非商业”,“每批10千克”和注释#15b)段对于诸如管弦乐团、音乐合奏团以及以“合并”形式随所有乐器出行的类似“团体批次”。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指示,秘书处于2017年12月21日向缔约方发出第2017/078号通知,传达临时定义并鼓励所有缔约方在CoP17和CoP18之间的休会期间使用这些定义。

在常委会第69次和第70次会议上,该委员会还审查了注释#15,以期探讨修改或替换它的方案(文件SC69 Doc. 69.1;文件SC70 Doc. 67.1)。在SC69成立及其与SC70之间的闭会工作期间,工作组详细讨论了注释及其挑战。工作组包括30个缔约方,10个植物委员会成员,1个常务委员会成员和19个观察员组织代表。

在SC70会议上,常务委员会审议了闭会期间工作组在SC70文件中提出的两个备选方案。最终建议修订注释#15。首先便是将原b)段内容从“每次装运量最大为10千克的非商业性出口”修改为“每件制成品中受管制的木材部分不超过500克”,因此,该修订版保留了对小型成品的豁免,而对现有注释#15的中b)段部分内容要素的理解被认为是最大的问题。修订后内容的特别意义在于,它消除了为区分商业和非商业出口相关执行措施风险的挑战,并将小型成品中所含管制木材的最大质()量应用于单件而非货物批次,因而相应地减少了木材质()量豁免的最大限额度。

修订后的注释#15还免除了CITES对成品乐器、成品乐器零件和成品乐器配件的管制,反映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几乎没有保护价值,同时大大增加了许可和合规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注释#15不再包括与现有注释#15b)段内容相关的术语,这些术语需要CoP17和CoP18之间的休会期的临时定义。

常务委员会第70次会议(SC70)未就“乐器musical instruments)”一词的定义作出决定,但建议在第18届缔约方大会(CoP18)之后重新设立注释工作组,其职权范围(除其他外)考虑编制注释中使用的术语的明确定义,包括术语“乐器”[SC70 Sum. 12(Rev.1),第14页]。

在2018年的CITES第70届常委会(SC70)上给出了修改后的注释#15内容,如下:

#15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但下列者除外:

a) 叶、花、花粉、果实和种子;

b) 每件制成品中受管制的木材部分不超过500克;

c)制成品乐器和制成品乐器零件以及制成品乐器配件;

d) 交趾黄檀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 的部分和衍生物受注释#4约束;

e)源于并出口自墨西哥的黄檀属所有种Dalbergia spp. 的部分和衍生物受注释#6约束。

此项修订将会在CoP18进行表决。

二、将印度黄檀Dalbergia sissoo从附录II中删除

提案国:印度(India);协助提案国:不丹(Bhutan),孟加拉国(Bangladesh),尼泊尔(Nepal)。

概述:印度黄檀的野生种群在印度广泛分布,且在全球很多热带地区都有引种,具有生长快的特点,甚至在世界其他一些地区成为入侵物种,因此完全没有必要进行濒危管制,因为这种管制非常不利于对于这个物种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以下为本提案部分原文

CITES第18次缔约方大会建议血檀进入附录II; 印度紫檀木拍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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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二图:印度黄檀的树木和木材(即所谓的“印度黄花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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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扩展大美木豆Pericopsis elata在附录II中注释#5的定义范围

提案国:象牙海岸(Ivory Coast,即科特迪瓦Cte d’Ivoire),欧盟(EU

1992年,在日本京都举行的CITES第8届缔约方大会(CoP8,Kyoto,Japan)上,大美木豆Pericopsis elata 种群被列入附录II,并接受注释#5,其内容是:

#5原木(Logs)、锯材(Sawnwood)和饰面用单板(Veneer Sheets)。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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