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该公司”)近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5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 交的《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披 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 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核准,能 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