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称,即便销售员想要进行零售,他们也因在亚马逊网站上低于批发价的销售活动而受到冲击。原告称,自己从2015年8月加入婕斯公司后,虽然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最终还是失败了,亏损了近一万美元,而其实亏损的结果早就是“注定的”,因为婕斯公司的营销是“系统性地奖励招募销售员,而不是推销产品”。 违反海外反腐败法 根据有关诉讼,婕斯公司不仅涉嫌违反美国的联邦法律,甚至“鼓励”其销售员违反其他国家的法律。 诉讼称,为开拓中国市场,被告要求婕斯公司的美籍华裔销售员招募中国人,成为没有得到中国政府任何授权的公司销售员和招募员。 诉讼还称,虽然明知婕斯公司在中国并没有获得直销牌照,但被告不断在包括香港地区在内的中国境内举行招募推介活动,从中获得巨额利润,并通过个人以及其他不同渠道将大笔现金带回美国。 报道称,这意味着婕斯公司涉嫌违反了美国联邦1970年的“诈骗和腐败组织法”(通常被称为RICO法案)和1977年的“海外反腐败法”。 “诈骗和腐败组织法”对持续存在的犯罪组织采取延长刑事处罚和民事诉讼的惩罚,对敲诈勒索进行了具体化描述,并允许犯罪团伙的负责人因下令他人犯罪或提供帮助而受到指控,弥补了此前法律上的漏洞。 “海外反腐败法”适用于任何美国公司或在美国进行证券交易的国外公司,以及任何促进国外腐败行为的美国公民及居民,而不论他(她)们是否身处美国。对于国外的自然人和法人,如果他(她)们的腐败行为发生时其身在美国,则也适用该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