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日报-企业不符合条件不予复产 本报讯 (记者俞慧娟)当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部分企业也正有序复工复产。我市应急管理部门深入一线,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督查力度,指导企业复工复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工作,市安委办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坚持把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对重点行业制定验收标准,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对重要岗位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坚决不予复产。 危化品安全是安全生产重中之重。针对危化品生产企业,我市严格执行复工复产条件确认和报备制度,凡是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报乡镇(化工园区、集中区)审核,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复工;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不足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证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连日来,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主动下沉一线,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截至13日,已有100家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