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5267号 天津京东海荣贸易有限公司: 吴嘉豪与天津京东海荣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吴嘉豪不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3民初50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5月28日10时-12时在第42法庭(新大楼一楼东区)开庭。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