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无计可施的家长都会求助于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希望能在国家层面上解决这一问题。 去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在走访调研后提出建议,要求对网络游戏内容定性,从而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 对此,修订草案作出回应——第六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实行时间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去年,世界卫生组织将“游戏成瘾”列入精神疾病范畴。可以说,在网络沉迷防治工作中,防范网络游戏沉迷最为迫切。修订草案要求对网络游戏时间作出限制,非常必要。而且,这种限制应当是在总量上进行规范,避免未成年人“玩够一个再换另一个玩”的现象出现。 “同时,修订草案明确,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这一点很重要,这是走向游戏分级的重要步骤。”朱巍说。 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网络欺凌 解决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遭受网络欺凌等问题,同样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点工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要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就势必涉及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确认和收集,在这一过程中,要通过收集其各种信息以确认其是未成年人,千方百计避免未成年人虚报年龄以逃避特殊保护;同时也要注意到,这个收集信息过程也许就成为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过程,埋下了未成年人隐私权受到严重侵害的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指出,未成年人信息泄露后,极易将未成年人置于被侵害的风险之中,因此有必要对此专门作出特别保护。 修订草案第六十三条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提示未成年人保护其个人信息,并对未成年用户使用其个人信息进行保护性限制。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收集、使用、保存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经过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此外,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时遭遇网络欺凌的现象也不少见。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年3月26日共同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15.6%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网络暴力,最常见的是在网上被讽刺或谩骂、自己或亲友在网上被恶意骚扰、个人信息在网上被公开。
2/3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