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取得许可证的宗教团体、院校和活动场所, 可以且仅限于在其自建网络平台上由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互联网讲经讲道或转发、链接。且讲经讲道需实名制。 至于眼下时兴的直播活动,《办法》也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互联网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宗教活动。 此外,《办法》还规定个人或组织不得以宗教名义进行互联网募捐,若宗教团体组织的募捐则依照《慈善法》等相关规定。 这一点其实在《条例》颁布后不久,中央十二部委就出台过《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特别规定,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和个人设立的互联网宗教信息平台不得组织宗教活动,不得开展“网上烧香”“网上礼佛敬佛”、网上功德箱募款和售卖佛教道教衍生商品等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捐赠,等等。 不过,五部委拟联合出台《办法》的消息传出后,外媒又开始歪曲鼓吹中国试图破坏宗教自由,对此环球时报刊发社评回击这些错误言论。 截图来自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英文版也引述全国政协民宗委主任朱维群的话称,规范互联网宗教并不是限制宗教自由,相反,这是为了保护宗教人士和合法权益和宗教自由,“一些组织以宗教名义在网上蓄意夸大和歪曲宗教教义,还有一些邪恶势力,如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也试图扩大其在网上的影响力。” 朱维群认为,这个《办法》最大的挑战在于长期实施贯彻,而且宗教信息内容广泛,普通人难以核实其真实性。 截图来自环球时报英文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