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现场。付兆飒 摄 人民网石家庄6月17日电 (付兆飒)一年一度的“6.18”电商年中大促已拉开帷幕,为吸引更多消费者,各电商平台使出了花样百出的促销手段。为规范电商网络集中促销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7日联合召开了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河北省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网监工作的领导及相关处室全体人员、电商平台企业代表等,共计8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各类网络交易投诉2000余起,主要涉及广告违法、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霸王条款、刷单炒信、商品降价保价遭拒、退款久未到账、售后困难、信息不符、货不对板、未发货被扣邮费、退换货困难、虚假发货等现象,着实给消费者添堵。而“6.18”电商年中大促既是商家的黄金销售期、消费者的购物狂欢节,同时也是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对高发期。 面对这一形势,同时综合石家庄市今年以来投诉受理情况,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亮剑出招,召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从法律监管、诚信经营、价格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广告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对开展集中促销活动的组织者和经营者提出了具体要求。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电子商务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自觉落实促销信息事先公示制度;自觉做好平台进入把关;自觉履行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严禁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同时,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七不得”: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自觉遵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 此外,集中促销活动期间,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电子商务平台要及时增加技术和人力资源投入,保障平台正常运行;要加强售后服务队伍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商标权利人投诉;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交易环节的流程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行为可追踪,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集中投诉,杜绝群体性纠纷发生。 “此次行政指导工作是探索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今后电子商务发展指明了方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电子商务行业的各方主体能够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交流,共同搭建起更加畅通、高效的政企合作平台,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合规经营,为促进河北省网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编:祝龙超、史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