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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规!这类住房只能买一套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30
摘要:大连新规!这类住房只能买一套,大连市近日印发《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7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

  大连市近日印发《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7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

  新规背景

  大连商品房市场供应充分,能够充分满足高端人群购房需求,也实现了“高端有市场”的要求。

  现阶段,大连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就是游离在保障和市场之间的夹心层、新市民、特殊群体住房刚需问题。为实现“中端有扶持”的要求,大连出台《办法》,形成“橄榄型”住房结构。这也是此次大连出台新规的背景。  

  办法适用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销售对象、套型面积、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购房人原则上持有不低于60%产权份额,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由市政府委托国有专营机构(以下简称专营机构)持有。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销售及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申购条件

  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45周岁以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有稳定收入。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住房。

  有稳定收入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大连市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倍数,即三口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二口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一口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倍。

  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事务管理

  共有产权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未满5年的,可按购买时市场价格增持产权份额。签订合同满5年的,应按届时市场价格增持产权份额,届时市场价格由专营机构提出,市政府确定。

  购房人签订合同满10年仍未购买完全产权的,需按政府持有产权份额所占相应面积缴纳房屋租金,租金标准由专营机构依照届时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并收缴。

  共有产权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且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共有产权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另购住房。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应当增购共有产权份额并取得完全产权,或由专营机构回购其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服务、供暖等费用,全额由购房人承担。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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