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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之声接踵而至。 对于上市公众公司而言,是否应当承担更加严格的责任?申请破产的事情是恒生电子和证监会沟通后的决定,还是其单方面根据公司法进行的选择操作呢? 也许,恒生电子的投资者也需要一个答案。 回顾:2015年轰动一时的场外配资违规违法案件 五年前,恒生网络旗下产品HOMS系统曾是恒生电子的“摇钱树”,一场大跌,让HOMS系统成为众矢之的。 5年前的A股大跌中,恒生电子(600570.SZ)控股子公司恒生网络因场外配资违规违法案件收到4.4亿“天价”罚单,一时间为市场所瞩目。 这起场外配资违规违法案件,终于得到了证监会的罚单,天海通、华泰、广发、方正证券4家券商被罚没2.4亿元。 这看上去去已是天价罚单了,但其实,恒生电子控股子公司恒生网络是此次案件中最大的领罚者,罚没高达4.4亿元。 具体来说,将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约1.098亿元,并处以约3.296亿元罚款,合计4.39亿元,对责任人员刘曙峰、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4.4亿已经比证监会计划的处罚额度少了足足1亿元,不过查阅资料发现,恒生网络当年的总资产才不过1.23亿元(净资产433.25万元),这一下将直接“资不抵罚”,恒生网络即使把自己全部卖了也不够交罚款的。 这对于恒生电子来说也不是小数额,相当于其一年的净利润。 对于这笔巨额罚款,有业内人士认为,恒生网络是可以选择由母公司代缴罚款,其次则可以选择让恒生网络破产,以合规的方式逃避罚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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