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4日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江滨西路311号D座3楼法定代表人:陈继霖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光伏设备研发、销售、安装、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弱电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太阳能设备、电线电缆、机电设备批发。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浙江颖川系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瑞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日升香港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持有的股份比例为75%,日升香港持有的股份比例为25%,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系东方日升全资公司。综上,浙江颖川系公司全资公司。 (3)浙江颖川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0-3-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18.609.301.22 18,564,374.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表: 序号 被担保公司 拟提供最高担保额度 债权人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新沂协鑫、常州威能、扬州宇升、浙江颖川均为公司从事电站建设、运营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公司对上述全资公司的担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及资金周转能力,满足其主营业务的需要,促进其经营发展。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公司,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是公平对等的,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全资公司新沂协鑫、常州威能、扬州宇升、浙江颖川的担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上述全资公司的融资能力及资金周转能力,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审议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约为818,757.50万元人民币(以2020年5月20日的汇率计算),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比例的31.97%和99.2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