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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暗访网络送养:中介建群牵线,已出生孩子10万起价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4-13
摘要:记者暗访网络送养:中介建群牵线,已出生孩子10万起价-科技频道-和讯网

  记者暗访网络送养:中介建群牵线,已出生孩子10万起价

  这是一个隐秘且数量不容小觑的群体——民间送养者。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在他们栖身的网络世界,送养者、中介、收养者已然形成了一根衔接紧密的链条。

  文丨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郑超

  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

  责任编辑丨尹丽

  作为百度贴吧里“未婚妈妈吧”的创建人,“送养、收养”是宇文无艳(网名)听不得的字眼。

  4月10日,法治周末记者在网上向她提出一些关于民间送养的问题,她很快发来大段的文字。

  “收养女孩的,多是卖给鲍某明(原文为具体姓名)那种禽兽!”她写道。

  宇文无艳所称的鲍某明,正是近日被卷入“上市公司高管性侵案”的当事人。

  据媒体报道称,2015年,女孩小文(化名)的母亲因迷信“改运”,将小文“送养”给鲍某明。报道中,小文自述,她长期遭受被自己称为“爸爸”的鲍某明的性侵,身心都遭受重创。

  此案一经媒体披露,很快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在对性侵女孩者无比愤慨的同时,人们也提出了疑问:为何小文的母亲要将女儿“送养”给一个陌生的男人?

  值得一提的是,据报道,小文的母亲最早是在网上认识鲍某明的。而法治周末记者多方调查采访得知,正是在网络上,有一个隐秘且数量不容小觑的民间送养群体。

  隐秘的民间送养者

  宇文无艳管理的“未婚妈妈吧”成立于2008年,定位为“未婚妈妈抱团取暖”。在一篇帖子中,宇文无艳叙述了自己当未婚妈妈的十年路程。这段艰辛、曲折的经历,鼓舞着很多跟她处境相似的未婚妈妈们。

  成立至今,“未婚妈妈吧”已经得到超过12万人的关注。

  在置顶通告中,宇文无艳立下了这样的“吧规”:“但凡跟帖回复超过三条与收养送养沾上星点关系的,楼主自己不管不删的,连同楼主在内,一律封禁删除处理。”在宇文无艳看来,即便生活再艰辛,也不能放弃抚养孩子。不少未婚妈妈与她有着同样的感受。

  然而,对于另一些未婚妈妈而言,却因为种种原因想要把孩子送给他人。

  “民间送养者包括无力抚养小孩的家庭或单亲(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妈妈等。一些人在重男轻女观念影响下送养女婴,此外还有亲属之间的‘过继型’送养等。” 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艳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了民间送养群体的构成情况。

  在执业过程中,王小艳曾与许多送养者打过交道。其中,不少人有涉拐卖儿童案、养子女遗产继承纠纷案等。

  4月1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教授王晓莉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介绍: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课题组在研究中发现,在计划生育非常严格的时期,农村地区生男偏好严重,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堕胎情况严峻,送养女儿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今,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重男轻女的现象已经大有改观。但在农村地区深化土地和集体产权改革过程中,男女不平等的资源分配现象仍普遍存在。此外,因为“养不活”孩子而将其送人的情况已经非常少了,她补充道。

  “爱心救助”群里的婴孩买卖

  法治周末记者访问多个网络平台后发现,尽管一些平台以政策、法规问题将“送养小孩”等信息进行了清理或屏蔽,但要找到相关的线索并非难事。

  例如,法治周末记者在知乎APP上以“送养”为关键词进行搜索,随即找到多条“送养小孩”信息。记者注意到,在多条信息下方,都有同一位网友。她在头像旁边留下了自己的QQ号码 。

  法治周末记者以“咨询如何领养孩子”为名,加上述网友为好友。随即,记者收到了这位网友的信息。对方称,自己已经“领到”了孩子,“订的时候孕妇才怀孕八个月,现在‘我女儿’一个多月。”

  而为了得到这个“女儿” ,上述网友称自己“花了四万元”。

  在这位网友的推荐下,法治周末记者得以进入一个名为“爱心救助站二”的QQ群。按照网友的介绍,这个群专门“提供送养、收养服务”。按照“群规”,一旦收养成功,当事人必须退群。

  法治周末记者从群资料中看到,这个群建立于2019年12月,人数有29人(记者在群期间),包括3名管理员。

  这3名管理员有着不同的分工。其中,一位名为“客户负责人”的管理员在群里发送了一份名单:“河北,孕,36周,女,低补……广东,孕,37周,男,中补……”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所谓“补”,意即“补偿款”。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理解为送养者开出的“价格”。相应地,“低补”即为“补偿款”低。

  法治周末记者向其中一名管理员询问:“请问是合法领养吗?”

  对方的回答是:“合法去福利院,别在这里找。我们不犯法,也不合法。”

  随即,记者被移出了群聊。

  之后,法治周末记者又以咨询领养为名联系上一位“中介”群主。对方表示,自己的资源很多,不光有领养群,还有“假结婚给孩子上户口”群等。

  据这位群主介绍,送养者不仅仅是一些未婚妈妈,还有生“二胎三胎的”。此外,被送养的孩子男女都有。记者还被告知,就她经手的送养和收养而言,已出生的孩子比待产的“价格低”,但至少也要“十万起”。

  而在这位群主看来,通过他们收养孩子,“不是不合法,而是民间领养不受法律保护而已”。

  罅隙之间的被私自收养儿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邓丽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称,在概念上,用“私自收养”比“民间送养”会更准确一些,也更加有助于将个案与制度关联起来。私自收养是指未办理收养登记、自行建立亲子关系/类亲子关系(祖孙关系)的收养。

  邓丽认为,私自收养脱离国家视野,缺乏规范监管和充分支持,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均不明晰,往往会导致所涉儿童权益不保。

  王小艳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民间送养可能侵害儿童的人身权利,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受教育权等,比如因送养行为导致的性侵、虐待、遗弃等行为。

  邓丽认为,近年曝出的一些集聚性的、极端的私自收养案例就很说明问题。

  比如2013年,河南省兰考县“爱心妈妈”袁厉害收留无家可归儿童的处所发生火灾,7名孩子死亡;2018年,河北武安市“大爱妈妈”李利娟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其照看的69名儿童全部转到当地福利院。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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