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联合各镇(街道)党(工)委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联审机制的工作规定》进行综合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提请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本人明确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办理任职手续
被录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评价合格的,由镇(街道)党(工)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任命,系中共正式党员的任村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正式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八、待遇及管理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基本报酬按同期村书记标准执行,同时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所在村年度考核报酬。
被录用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奖励由所属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不胜任或出现违反村干部任职相关规定的予以辞退。
九、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录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自觉接受监督。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纪律,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取消录用资格并予以通报。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丰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考录政策咨询:(0516)89210898
考务技术咨询:(0516)89215108
监督举报电话:(0516)892103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 — 11:30
下午14:00 — 17:00
中共丰县县委组织部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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