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郭启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明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23,756,665.86 1,122,152,512.54 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23,713,570.33 990,597,305.62 3.34%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388,796.66 8.69% 156,425,929.69 79.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64,817.66 61.77% 33,116,264.71 226.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475,101.50 34.28% -20,072,951.51 37.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7,494,757.20 -132.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68 61.77% 0.08 226.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68 61.77% 0.08 226.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8% 0.43% 3.29% 5.8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2,703,000.57 主要系宁波环城西路南段88号房产处置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20,003.4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9,042,786.41 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8,330.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214,905.08
合计 53,189,216.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8,27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72% 125,996,000 质押 10,000,000
郭启寅 境内自然人 12.03% 51,014,152 38,260,614
袁向阳 境内自然人 1.56% 6,624,000
邱鸿达 境内自然人 1.21% 5,130,200
邱清华 境内自然人 0.83% 3,530,000
陈云华 境内自然人 0.65% 2,774,800 2,081,100
涂萱萱 境内自然人 0.29% 1,241,100
吴民 境内自然人 0.29% 1,237,100
黄春芳 境内自然人 0.28% 1,200,000
毛雪琴 境内自然人 0.25% 1,071,856 1,071,856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125,99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996,000
郭启寅 12,753,538 人民币普通股 12,753,538
袁向阳 6,624,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24,000
邱鸿达 5,1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5,130,200
邱清华 3,5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