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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12
摘要: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的文件精神自行确定。各市招生办公室可协助有关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建档、录取的有关工作。各招生院校录取新生要注意保证新生的文

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的文件精神自行确定。各市招生办公室可协助有关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建档、录取的有关工作。各招生院校录取新生要注意保证新生的文化水平,录取名单与有关报考材料一起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录取工作结束后,有关院校应将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名单,抄送考生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

各招生院校体育专业都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录取。严禁以运动训练专业名义录取学生,入学后转其他专业学习的做法。

七、身高与视力要求

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应具有一定的身高和视力条件,根据我省青少年的身体特点,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身高要求:男生 1.68 米 以上,女生 1.58 米 以上;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 4.7 。

所有体育考生在入学后要进行身高、视力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体检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市招生办要加大力度,切实抓好体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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