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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俱乐部日常活动涉及登记、收费、安全、卫生、校外培训、资质等多个部门多方面工作,其监管问题单靠体育部门一家是难以完成的,需要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意见》提出体育部门是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主要行业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体育部门应加强社会体育俱乐部规范有序发展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相关标准、运行规范。教育部门应健全学校与社会体育俱乐部的沟通合作机制,深化体教融合,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应依法对民办非营利社会体育俱乐部履行登记管理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对社会体育俱乐部的登记、价格、广告宣传、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等方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社会体育俱乐部所依托体育场地设施及赛事活动的安全、卫生和消防工作等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体育单项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是促进社会体育俱乐部规范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体育俱乐部主要以运动项目为载体开展活动,体育单项协会在规范运动项目发展方面承担重要责任。目前,一些社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大多与行业规范缺失、业务标准不健全有关。《意见》提出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规范,通过完善相关业务标准、行业规范等方式,提升社会体育俱乐部规范化水平。并提出鼓励和支持各级单项体育协会建立服务平台,公开相应信息,做好相关服务。 四、《意见》的贯彻落实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指导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重要文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意见》明确地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对社会体育俱乐部规范有序发展的责任,要定期集中开展社会体育俱乐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摸排,督促存在问题的社会体育俱乐部逐一整改到位。各级体育部门和单项体育协会以及教育、民政、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通过抽查检查、等级评定、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社会体育俱乐部负责人、资金、按章程开展活动以及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监督。 《意见》印发后,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社会体育俱乐部专项检查工作,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体育总局将适时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