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消费者在山东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海看体育)消费时,进入体育消费的相关页面,选择所需购买的运动场馆服务、体育赛事票务购买等服务时,进入付款页面,按平台页面提示进行选择,使用消费券。结算系统自动进行相应扣减,消费者支付余款,完成消费券使用。 (四)单笔消费仅可以使用1张“政府券”类消费券,可与企业券叠加使用。 (五)使用政府补贴优惠券的订单,需在下单后7天内完成核销。 (六)单项体育消费项目不可拆分为两笔以上消费。 (七)消费者在线下实体店获取服务时,需向工作人员展示平台自动生成的票券二维码,通过扫描票券二维码核销后,即可进行线下运动场馆体验及体育赛事票务领取、入场等环节。 (八)消费券一经核销,系统即将该券标记为“已使用”状态,消费者完成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