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省体育局公布“关于有序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分类推进场馆开放。 通知称,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室外场地及健身器材要全面开放;室内场馆、国民监测站中心(站)分区域、分项目有序开放;游泳场馆及通风较差的体育场馆,须经属地体育行政部门备案确认后开放。享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的场馆要合理安排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场馆恢复开放及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可用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流程培训,购置防控物资和用品。体育场馆开放前要进行防疫安全评估,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提示牌,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公告公示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提醒员工和健身市民遵守防控要求。 所有进入场馆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健康状况信息,不服从管理者,不得入场。开放场所不宜开展人员聚集度高、身体密切接触的体育项目。严格控制入场人流,原则上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所有开放场馆须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通风换气等措施,对接触性设施器材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杀。(记者 张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