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思软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初可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3,499,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上述总股本为2019年10 月16日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其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81%)。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升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06,18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31%),其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646%)。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林初可先生、郑升尉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副总经理林初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99,956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65%。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为2,624,967股,无限售 流通股为874,989股。 截至本公告日,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升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06,18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为3,679,640股,无限 售流通股为1,226,547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林初可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获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188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 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股东名称:郑升尉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获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5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1646%),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 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林初可先生、郑升尉先生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扣除公开发售 后(如有)的部分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 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 履行完毕。 2、林初可先生、郑升尉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林初可先生、郑升尉先生严格遵守该承诺,未出现违反 该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林初可先生、郑升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林初可先生、郑升尉先生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林初可先生、 郑升尉先生已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3、林初可先生、郑升尉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林初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郑升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