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莆田市招聘高层次人才767人公告,本次招聘拟采取现场招聘、网络及手机等报名形式。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更多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请关注中公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 原标题:关于2020年莆田市高层次人才招聘的通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结合我市人才发展需要,拟招聘一批高层次及重点紧缺专业人才,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767人。其中: 1.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含湄职院等)156人; 2. 莆田学院101人; 3. 卫生系统事业单位165人; 4. 其他事业单位32人; 5. 国有企业单位55人; 6. 民营企业单位258人。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相关待遇 对于新引进、签订5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且在莆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人才,给予相关待遇: 1.薪酬及职称 (1)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教师、卫技人才。直接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执行。引进的博士优秀毕业生作为事业单位重点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给予特岗聘用,不占所在单位职数。硕士、博士试用期满直接确认为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工作满2年且达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的,硕士直接确认为中级职称、博士推荐申报高级职称。 (2)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合同期内,硕士按市管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基本薪酬发放,博士按市管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基本薪酬发放(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质证书的,另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证书补助)。职称参照事业单位执行。 (3)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按企业约定的待遇执行。 2.补助 (1)生活津贴。分别给予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生生活补助每月800元、1000元。 (2)购房补助。①对“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在民企的,在企业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6万元、40万元购房补助;在事业、国企的,给予36万元、60万元购房补助;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师和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20位(见附件2)的卫技专业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往届的,应是近5年未在莆田工作过)分别最高给予46万元、100万元购房补助。②对非“双一流”普通院校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在民企的,在企业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购房补助;在事业、国企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具体详见《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 (3)其他补助。按照《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相对应的政策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