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公告编号:2019-133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收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关于对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与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9]46号,以下简称[2019]46号决定书)和《关于对金锋、陈永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47号,以下简称[2019]47号决定书),现将两份决定书内容进行公告。 [2019]46号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2018年年报信息披露有误 2018年5月17日,你公司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江科技园支行的1,000万元存款被冻结,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解冻。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163.82万元,与上述情况不符。 二、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依据不足 你公司子公司上海悦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以预付款形式向宁波九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九晋)转账5,000万元,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2018年年报审计期间,你公司将上述5,000万元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对上述5,000万元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你公司未能提供客观证据表明应收宁波九晋的5,000万元款项存在减值迹象,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不充分,上述减值金额对恺英网络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较大。上述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修订)》(财会〔2006〕3号)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依据不足 2018年3月,上海恺英出资1,200万元和2,000万元分别收购了上海翰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翰惠)18%股和上海翰迪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翰迪)16%股权,并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3,200万。2018年底,你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对上海翰惠、上海翰迪两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2,890.23万元(扣除投资收益后的账面净额)。你公司全额计提两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依据不充分。上述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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