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三明9月16日电(通讯员郑世贤 陈文邦)“感谢检察机关和地方政府的关怀帮助!”日前,因案致贫的罗某从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时连声道谢。 2005年2月11日,罗某的儿子曾某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伤害致死。法院判决被告人苏某赔偿13万余元经济损失,但因苏某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罗某及其家人实际仅获得7000元赔偿金。 曾某被害造成其家庭失去了主要生活来源,两个孩子年纪尚小,还在学校读书,其双亲均是农民,又年事已高,没什么收入,其妻子打工收入不高,难以维持家庭开支。2014年,罗某被地方政府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该院对该县因案致贫的困难户进行摸底中了解到,罗某某的家庭原有6口人,居住在一处建有40余年土木结构的房屋中,2005年其子曾某死亡,2017年罗某的丈夫又因交通肇事死亡,使得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生活愈加艰难。 该院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认为罗某的情况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罗某申请到了5万元的救助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经济压力,传递着检察司法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