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教学用书征订管理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实时掌握新学年随迁子女入学流动信息,及时提供有关单位做好中小学教科书征订、调剂工作,确保全面落实“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严禁各地各校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 2.各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情况应于5月28日前,按隶属关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省属中小学报送福州市教育局。各设区市2019年秋季教材选用情况请于5月31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管理,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本、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于6月4日前将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征订数及相关情况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分公司。 四、做好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1.按省教育厅、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6〕23号)、《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4〕16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8〕34号)要求,我厅将通过升级改版后的“福建省中小学进校教辅征订网络监管平台”生成“2019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征订目录”,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17日,征订工作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监管平台”(网址:)进行,具体安排将在管理平台首页公布。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另行通知。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学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审核把关,发现教辅品种、版本和订数等有异常的,要及时退回重新填报或要求学校作出说明,切实规范教辅征订管理。学校要负起责任,准确汇总学生自愿订购数量,填报相关表册,及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不得直接将教辅征订材料发送发行单位。省属中小学教辅征订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管理。对违反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严肃查处。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管理。要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组织和监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按时、按量、保质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教材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随意更换教材版本、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学校和教师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地各校可登录我厅门户网站(jyt.fujian.gov.cn)重要文件栏目查询下载《福建省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选用征订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魏建龙,联系方式:0591-87091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