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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支一扶考试内容:每日一练(7.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8-03
摘要:【导语】福建三支一扶考试网每日发布三支一扶考试模拟题,助力考生参考复习。关注福建三支一扶考试网,获取更多三支一扶考试信息与备考资料。1 某选区选举地方人

1.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两名,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规定?()

A.宣布甲乙当选

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2.“人能守法,斯能自由。”这句话告诉我们()。

A.离开法律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B.自由是以守法为前提的

C.任何人都有不受限制的自由

D.世界上没有真正的自由

3.我国宪法的监督权属于()。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最高人民法院

4.秉公执法,其要点是:(),严禁逼供,不枉不纵。

A.不徇私情,不畏权势

B.不徇私情,廉洁执法

C.清正廉明,不徇私情

D.清正廉明,不畏权势

5.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称()。

A.挪用公款罪 B.受贿罪

C.私分国有资产罪 D.贪污罪

【答案及解析】

1【答案】C。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该条第4款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所以应当宣布得票过半数的甲当选,同时将第一次得票仅次于甲的乙、丙列为候选人另行选举。因此,本题选择C。

2【答案】B。解析:“自由”就是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自由是有限度的自由,自由是以守法为前提的。故本题答案选B。

3【答案】C。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二)监督宪法的实施;……”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故本题答案选C。

4【答案】A。解析:秉公执法,其要点是: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故本题答案选A。

5【答案】D。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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