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转换分(转换后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不变),以解决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09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等级转换赋分规则是什么? 答: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原始分满分各为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每科在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分的赋分起点,等级转换分满分为100分。将每科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5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和40~30分五个分数区间,得出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每科计算等级转换的考生人数即转换基数,具体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的人数,不含因违纪作弊被取消该科成绩的考生。 10 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组合有哪些? 答:选择性考试科目理论上最多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