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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宁化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8人公告(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8-08
摘要:3.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异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缺席或在

3.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异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缺席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体检或聘用资格。具体事宜另行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

(二)考核

1.体检结果公布后,考核对象按体检合格者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体检合格者的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2.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具体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三)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四)其他事项

1.成绩合格的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则在该岗位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经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在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2.新聘用人员在确定人事关系时,应签订《宁化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乡镇岗位在首次聘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宁化县人事考试网()是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了解最新的招考动态。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工作政策方面问题,请咨询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电话:0598-6829569)。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考生须提供亲笔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原件,佩戴好口罩并检测体温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存在《个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七.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者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单位:宁化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电话:0598-6659221)。

本通告与我县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并由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0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5日

原标题:2020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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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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