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8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名额 本次共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68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信息表》,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7月31日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 ㈡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信息表》。 2.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已经被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聘用的人员; 5.曾被福州高新区各职能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㈣起止时间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7月31日。 四、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福建考试报名网()及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㈠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遇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12:00至7月13日18:00。请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证书材料。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数统计以网络显示的报名人数为准。除窗口岗位外,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调剂至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其他岗位招考人数较多,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对外公布。 ㈡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申诉时间为:2020年7月9日12:00至7月 14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申诉电话:0591-87711219。 ㈢资格复核。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书面原件材料审核,需报考者本人前往现场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需提供材料为: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证书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15日8:45至7月17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地点:福州高新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1楼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㈣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及时关注、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上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打印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测试,类似于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成绩查询及合格线。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报名网站。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佩戴口罩并凭《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纸质原件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