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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现金收购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05
摘要:三钢闽光:现金收购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原标题:三钢闽光:关于现金收购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钢闽光:现金收购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2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3.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交易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切实履行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福建三
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钢闽光)拟采
用现金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三钢集团)收购其所持有的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罗源闽光、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2日,公司和三钢集团、罗源闽光于福建省三
明市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15,182.84万元收购三钢集团持有的罗源闽光100%股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三钢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3.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
关联董事黎立璋先生、张玲女士、卢芳颖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
由出席会议的其余5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
购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
事出具了事前同意的书面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
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三钢集团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3618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立璋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12月31日

营业期限:1989年12月31日至2039年12月31日

登记机关: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炼焦;炼铁;炼钢;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
铁合金冶炼;金属结构、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通用零部件、冶金
专用设备的制造;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再生物资回收;铸
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正
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对
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诚信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三钢集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钢集团的主要股东为福建省冶金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持有三钢集团94.49%
的股权;其余股东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荣德矿


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三钢集团5.51%的股权;三钢集团实际控
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
省国资委)。


2.主要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三钢集团是以钢铁业为主、多元产业并举的跨行业、跨地区、
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三钢集团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31.71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06.76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24.95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67.26亿元,净利润
为人民币40.3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三钢集团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56.69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26.17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30.52亿元,2020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2.08亿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6.54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及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三钢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直接持有三钢闽光股份
1,328,289,408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三钢闽光股份26,260,144股,合计直接
及间接持有三钢闽光股份1,354,549,552股,占三钢闽光现有股
本总额2,451,576,238股的55.2522%。


本公司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末前十名股东中的福建三安集
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三钢集团
5.51%的股权。



除上述关系外,三钢集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
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三钢集团持有的罗源闽光100%股权。

目前罗源闽光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3310715837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天仁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01日

营业期限:2014年08月01日2064年07月31日

登记机关: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福建省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1区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不锈钢、普通金属合金、钢条、钢板、金属建筑
构件、铁路金属材料、钢丝、铁接板、钢铁冶炼、轧制及销售;
建筑五金批发;对外贸易;火力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诚信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罗源闽光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2.股权结构





股东简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
元)

持股比例

1

三钢集团

170,000

170,000

100%

合 计

170,000

170,000

100%



标的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
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不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主营业务

罗源闽光从事生铁、钢坯、钢材、中宽带型材的生产、销售
业务,主要产品为螺纹钢筋、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


4.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科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1-4月

总资产

640,193.46

698,955.44

负债

442,943.92

492,067.19

净资产

197,249.54

206,888.24

应收款项

0.65

8,431.43

营业收入

1,128,613.23

363,894.17

营业利润

88,517.60

10,542.14

净利润

65,130.59

7,936.90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2,814.34

51,678.25




以上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2020年1-4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福建中兴资产
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评估”)对
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本次股权转让以中兴评估出具的并经福建省
国资委备案的闽中兴评字(2020)第QG30017号《福建省三钢(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交易所涉
及的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作
为定价的参考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确认,
上述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采取的评估方法为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的最终结
果。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罗源闽光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
为人民币197,249.54万元,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在满足
评估报告中所述的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15,182.84万元,增值17,933.30
万元,增值率9.09%。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9
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根据中兴评估出具的并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标


的资产)的评估值为215,182.84万元。经协商,双方同意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总额定为215,182.84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6月2日,公司和三钢集团、罗源闽光签订了附生
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三钢集团持有的罗源闽光100%股权。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评估对
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的并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
所载明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由各方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根据中兴评估出具的并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评
估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
股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215,182.84万元。经协商,双方
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总额定为215,182.84万元。


3.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三钢闽光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三钢集团购买其拥有
的标的股权。三钢闽光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60日
内一次性向三钢集团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215,182.84万元,并
按时足额将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至三钢集团指定账户。


4.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

标的公司截至本次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作为标的公司估值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股权交割日后归三


钢闽光享有。


在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交割日后,三钢闽光将聘请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对标的公司进行专项审计或审阅,并出具审计报告或
审阅报告,以确定标的公司及/或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情
况。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
准日为上月月末;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15日(不含)之后,则
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交割日止
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所有者权益均归三钢闽光
享有。标的公司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或净资产的增加,均归三
钢闽光享有。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若发生亏损、损失或净资产的
减少,均由三钢集团承担,并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
报告或审阅报告后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予以全额补
足。


5.标的资产的交割

交易各方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立即办理标的资产
的交割手续,具体包括:

(1)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三钢集团应当
将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三钢闽光名
下,使三钢闽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
标的公司唯一股东,且标的公司的新章程应完成在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钢集团及标的公司应当配合三
钢闽光办理相应的工商、税务变更登记等一切相关手续。



(2)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并在股权交割日前,三
钢集团及标的公司应当将标的公司拥有的及/或使用的所有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现金、存货等流动资产,房屋建筑
物/构筑物及土地,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商
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产权证书、资质证书、许可
证等各类证书(照),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鉴,财
务会计资料、银行账户、合同或协议、公司人事档案等全部文件
资料),完整地移交给三钢闽光接收和管理。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三钢闽光和三钢集团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股权转让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满
足之日起生效:(1)协议经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2)本次交易的
相关事项经三钢闽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
联股东须依法回避表决);(3)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获得福建省国
资委批准;(4)本次交易获得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批准
或同意(若需)。


《股权转让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1)在股权
交割日之前,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2)协议约定的生
效条件中的任一条件无法获得满足;(3)在股权交割日之前,本
次交易由于不可抗力或交易各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
施;(4)若由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动或
出台新的规定,导致本次交易不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政策或
要求,三钢闽光有权单方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各方终止协议;(5)


由于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致使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
能,在此情形下,任何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各方
终止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承担等情况。本
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
性。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公司具有较高协同性

罗源闽光主要生产建筑用钢,年产钢量为190万吨左右,其
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较高的协同性,本次交易符合公
司的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
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控股股东推进履行避免同业竞争、减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收购罗源闽光有助于控股股东三钢集团履行其作出的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5日
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
购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4)中,控股股东三钢集团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注:为便于收购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
部分资产,三钢集团于2014年8月独资设立了项目公司罗源闽


光,罗源闽光受让的标的资产系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公司的主要资产)。上述公告公司于2014年8月5日登载于巨潮
资讯网()。


3.本次交易有利于推进公司产能置换项目的实施

公司完成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顺利实
施,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和沿海战略实现。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三钢集团本年度累计已发生各类
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86,524.47万元(该金额未经审计)。




九、其他

截至2020年5月31日,罗源闽光不存在被控股股东三钢集
团、实际控制人冶金控股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为三钢集团、冶金控股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三钢集团避免同
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履行公司承诺,增强公司独立性;有利
于增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提高公司资产质量,进一步增强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进公司产能置换项
目的实施。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


符合法定程序。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持续地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无关联
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
估机构对罗源闽光进行审计、评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是以评
估机构对罗源闽光100%股权进行评估出具的并经福建省国资委
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由交易
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无关联
关系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现金收购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
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三钢集团避免同
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履行公司承诺,增强公司独立性;有利
于增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提高公司资产质量,进一步增强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进公司产能置换项
目的实施。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
符合法定程序。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持续地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无关联
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
估机构对罗源闽光进行审计、评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是以评


估机构对罗源闽光100%股权进行评估出具的并经福建省国资委
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由交易
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无关联
关系股东的利益。公司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程序合法、有
效,上述中介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述中介机
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
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
交易的交易对方三钢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即为公司的关联
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有
关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上述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现金收购罗源闽光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
东应回避表决)后方可实施。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同意函;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0]361Z0241号);

6.《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
有限公司拟股权交易所涉及的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0)第QG30017
号】;

7.《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日


  中财网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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