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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公务员时政热点:非现场交通违法可异地处理 北京生活垃(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5-02
摘要:《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一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一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不得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途和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性质;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床位有剩余的,可以向社会开放。

山西:国企重大决策进行终身责任追究

《山西省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5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对企业重大决策,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决策程序以及执行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无论责任人是否在岗、离岗或者退休,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福建: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128天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延长了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规定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128天,生育津贴按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每月三十天进行折算;明确了流产假天数,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假期98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假期为42天;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用人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含妇科检查的健康体检。

陕西西安:独生子女每年可休20天带薪护理假

新制定的《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护理假,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甘肃:人行横道不减速、不避让行人,将被罚款200元

5月1日起,新修订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未避让行人的行为,处二百元罚款;十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驾驶自行车,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但均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条例》指出,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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