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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被撤销 3年内不得再申请 发布时间:2020-04-27 11:58:58 |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许竹 | 责任编辑:DH012 福建闽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撤销该公司已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该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申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近日公布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闽建撤字〔2020〕3号显示:福建闽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3月19日批准该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申请该项资质过程中,该公司提交的“米易县顺达路道路及配套工程”代表工程业绩不属实。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撤销该公司已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该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










